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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ctober 22

    记得

    安说,若是有可能,有些事情一定要用所能有的,竭尽全力的能力,来记得它。因很多事情我们慢慢地,慢慢地,就会变得不记得。

    想想也是,我现在居然连自己大学时候的同学的名字都忘记了,不记得,完全的忘记了。从前无论怎样都不会忘记的电话号码,现在也完全的想不起来。也许,那不是内心深处的所真正需要的方向,所以会忘记,只是惊厥,自己尽会这样的,完全的不记得。

    我想,人也许只会记得那些对于自己真实的东西,尽管不那样的激烈和做作。不论周围的环境怎么改变,该记得的,永远地会记得,该忘记的,永远会被忘记。

    记得,被时间吞没的记忆,还有什么好值得提起。

    最近,牙痛的厉害,到了不能吞咽的地步,肌体分泌出太多的唾液来做无力的反抗。这样的痛觉,总让人终身难忘。

    想想也觉得无力,也许太多的人都觉得无力,索性就让自己的感觉去判断好了,时间可以让我知道,什么忘记了,什么还依然记得。

    因为工作的缘故,参加了一个时尚酒会,看到一个不错的时装走秀,配合高档的服装,明亮的镁光灯,节奏十足的音乐,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样的美好,仿佛,这就是生活的原本。看着T台上的模特,那样的光鲜灵动,强有力的暗示你,什么是好的,什么是坏的,不用去判断。人总在被外界所左右,忘记了自性。会遗弃生命中的一些东西,一些自己都不知道是重要的,还是不重要的东西。

    盲目的活。记得,或忘记。在周遭所有乱七八糟的物象刺激下,看清自己,实在不易。